調音筆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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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律、調音、整音

在台灣,我們通常用「調音」一詞來表示「調整樂器的音高」這件事,所以從事這項工作的人自然就被稱為「調音師」。跟它非常相似的還有另一個詞也容易見到:「調律」以及「調律師」。調音與調律,兩者有什麼差別嗎?

一般通用上兩個詞沒有什麼不同,都指調整音高的工作,也就是英文中的tuning。但如果以tuning這個英文字來說,「調律」其實是一個相對理想的譯名,為什麼?因所謂tuning並不是把一個音調到某個音高就結束了,tuning工作的目標是整體性的,單一音的音高並不是它的工作內涵,其真正的精髓是「調整所有音的音高,使它們成為一種有秩序的排列」。「一群有秩序排列」的音就是「音律」,換句話說tuning的目的在於製造音律,所以把tuning翻譯成調律比翻譯成調音理想,因為此工作的重點是「律」。

聽過一種說法關於「調音師」與「調律師」的不同,說是調律師不僅能夠調律,還能進行修整鋼琴、調整觸鍵、調整音色等等工作,而調音師可能就不懂這些事,言下之意是調律師比調音師懂更多、技術更好、更高明。這種說法並不正確,因為調音師或調律師指的都是英文中的tuner,一位合格的tuner本就應該能夠進行調律、整音、機構調整這些工作,頂多是功夫好壞的差別而已,沒有所謂調律師可以調音師不行這種事,畢竟英文中本來就沒有這兩者區分。但如果真要在中文裡對這兩個詞做出區分,我倒認為,能夠稱得上「調律師」者應當具備一必要條件,那顯然就是「通曉音律」。這好像天經地義,不通音律者何以能稱為調律師呢?可惜的是,在平均律當道的今日,大多數的tuner只要知道平均律就能工作了,根本沒有瞭解其他種音律的必要或動機,所以通曉音律的能力並未受重視,也難怪會有前述「以能否修整鋼琴來區分調音師與調律師」這種誤會,那正是因為音律知識沒有普及,所以才變得必須從音律以外的標準來比較高低。修整鋼琴固然是調律工作者的部分工作內容,但其真正的工作核心還是「音律」。很多工廠中的技師或多或少也會調音,不過他們的工作核心並不在那兒,也不研究音律,他們是真正修整鋼琴的專家,相對於此,調律師則是音律的專家。所以鋼琴技師、調律師並非相同角色,工作有部分重疊,術業專攻卻不同。

前文提到調律師的另一項工作「整音」又是什麼呢?整音工作的英文是voicing,指的是「調整一個音的音色」,這項工作與音高無關,主要的內容在於調整擊槌的狀態(包含了軟硬程度、形狀等等),使擊槌打擊琴弦時所發出的聲音改變,比如要讓音色較清脆、較軟、較亮、較暗沈、較溫柔、較陽剛...等等各種音色描述就是屬於voicing工作的範圍,換言之,voicing工作的關注焦點在於「音」而非「律」,所以這項工作在中文與日文漢字中翻譯為「整音」。這也是我前面說tuning翻成「調律」比「調音」理想的原因之一,翻成「調音」會讓人誤以為重點在「音」,也多多少少有可能跟調整音色之「整音」混淆。

中文是一種纖細的語言,調音、整音、調律這些詞所代表的意義,在英文中有不同單字,沒有誤會的可能,但它們中文就很近似,僅一字之差意義卻大不相同,希望此文能讓更多人對這幾個名詞以及調律工作有更正確的認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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